2026年1月8日 点击人次: 403
一、来南就业奖补类
(一)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家补助
2021年5月起,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岁以下(含)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连续工作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万元/人;
3.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人;
4.本地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2万元/人;
5.南平生源地全日制应届大专生2万元/人。
安家补助分批发放,确认满一年拨付补助经费的50%,满三年再拨付剩余的50%。符合享受省、市其它人才待遇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申请渠道:南平市本级企业就业人员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县市区企业就业人员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 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3721139
邵武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9-6338004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5321596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7823385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320579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3326970
(二)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企业聘用补助
1.基本条件:所学专业一般应对应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08工学”,以及“14交叉学科”等学科中的工学相关专业(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及期满出站 博士后。
(2)海外著名大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 (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
(3)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如受聘于企业的,需符合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到众创空间培育或创领办企业的,需符合其他有关条件。
2.支持政策:按照每年硕士毕业生5万元/人,博士毕业生、期满出站博士后15万元/人标准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南平市直:0599-883972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22745
建瓯市:0599-3721139
邵武市:0599-6329507
武夷山市:0599-5321596
浦城县:0599-2828105
光泽县:0599-8379311
顺昌县:0599-7823385
松溪县:0599-2320579
政和县:0599-3326970
(三)住房保障
1.享受对象及条件
在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作的人才,具体如下:
1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A类高层次人才。
2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B类高层次人才。
3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C类高层次人才。
4型人才对象:①南平市级引进D类高层次人才;②市本级企业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③经备案同意精准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5型人才对象:①南平市级引进E类高层次人才;②市本级企业新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③经备案同意精准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保障形式和标准
实行人才住房综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主选择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直至个人额度用完为止。人才住房综合补助最高额度:1型人才对象:100万元;2型人才对象:80万元;3型人才对象:60万元;4型人才对象:40万元;5型人才对象:30万元。
市本级民营企业新招聘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技师、高级技师可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年。人才公寓可提供给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实习见习时免费周转使用;也可面向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市场出租。
申请渠道: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99-8839723
县市区就业人员享受当地住房保障政策,向所属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
(四)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人才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补贴,不超过三年。申报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个人身份证、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缴交凭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就业经办窗口办理
申请渠道:社会保险金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599-8870630
二、吸纳就业奖补类
(一)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南平市“3+4+5”产业集群企业2021年5月1日(含)后引进的35岁以下大学毕业生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2年后,分别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10000元/人、50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申请渠道:向所属地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 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3721139
邵武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9-6338004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5321596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7823385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320579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3326970
(二)就业见习补助
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实际见习时间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依法及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申请渠道:
就业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4637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31563 邵武市:0599-6330273
武夷山市:0599-5315672 建瓯市:0599-3821502
顺昌县:0599-7830687 浦城县:0599-2828105
光泽县:0599-8379311 松溪县:0599-6083258
政和县:0599-3326970
(三)社会保险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渠道:向常住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 0599-8870630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渠道: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报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70642
延平区:0599-8625525 建阳区:0599-5820120
邵武市:0599-6338005 武夷山市:0599-5322820
建瓯市:0599-3828151 顺昌县:0599-7822017
浦城县:0599-2876555 光泽县:0599-7926173
松溪县:0599-6083259 政和县:0599-3326470
三、创业支持类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人员首次创业是指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业,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且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按招收毕业2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收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申请渠道: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4637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47618 邵武市:0599-6338004
武夷山市:0599-5315672 建瓯市:0599-3835909
顺昌县:0599-7830220 浦城县:0599-2828105
光泽县:0599-7926173 松溪县:0599-6083258
政和县:0599-3326970
(三)创业担保贷款
对在我市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请渠道: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上申报(https://www.fjjfypt.com/);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热点专区”→“创业担保贷”。
3.线下渠道:申请人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33841。
(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省级资助评审:
1.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
①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②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2.申报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和公示等评审流程并入围获奖的,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9-8858560。
(五)南平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初创五年内的在南平市工商注册的创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市级资助评审:
1.申报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经营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申报人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申报自主创业项目须注册年限在5年以内并正常经营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5.申报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6.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7.以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①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
②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在30%及以上的股东)已有其他创业项目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
对获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按获评等次分别给予3—1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请渠道: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社局就业科 0599-8833841
四、在校大学生奖补类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9-8858560。
五、职业技能培训类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其中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
申请渠道:个人登录“职业培训服务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1573
(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30元/人。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类型证书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于毕业学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可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申请渠道:个人登录“职业培训服务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6;0599-8871573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1.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500元(每学时25元,不低于20学时),属于六类人员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按上述规定提高补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不得超过1次。
2.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标准。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对开展技师班或者高级技师班的,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对高一等级补贴标准可按上浮不高于20%比例掌握。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按照符合条件的取得证书人数和直补企业方式,给予企业补贴。
申请渠道:企业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6;0599-8871573
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58560。
七、档案保管服务
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或在南平市非公单位就业的非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将其学籍档案转(寄)至我市各县(市、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接收、保管。
南平市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名单
所属地 | 服务项目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市本级 | 档案接收 | 南平市人才市场 | 0599-8833299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3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四区 |
求职登记 | 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8858560 | ||
延平区 | 求职登记 | 延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8886220 | 延平区黄金中心18楼B区 |
档案接收 | 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 | 0599-8616867 | 延平区中山路300号 | |
建阳区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建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5831563 | 建阳区东桥东路78号人社局三楼 |
邵武市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邵武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6332638 | 邵武市八一路168号种子大厦二楼 |
武夷山市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武夷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5315672 | 武夷山市兴山路166号6层601室 |
建瓯市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建瓯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3821502 | 建瓯市中山西路380号万春一品9号楼11层 |
顺昌县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7830383 | 顺昌县城中路21号县图书馆八楼 |
浦城县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0599-2828105 0599-2876553 |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光泽县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光泽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0599-7922431 | 光泽县217路18号4楼 |
松溪县 | 档案接收 | 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0599-2336239 |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松源街道城北路99-9号二楼209档案室 |
求职登记 | 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0599-6083263 | 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资中心窗口 | |
政和县 | 档案接收、求职登记 | 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0599-3326970 | 政和县为民路30号 |